〔自由時報記者陳慧萍、王昶閔、劉榮/綜合報導〕參加大胃王比賽若身體不適,應不應使用健保資源就醫?監察院昨天通過監委程仁宏、尹祚芊所提調查報告,認為民眾自願參加危害身體活動,若出問題就醫,不應由全民健保買單,要求相關單位訂定規範,並呼籲政府停止帶頭舉辦或贊助大胃王活動。
監委:自願參加 就醫不應由全民買單
程仁宏表示,國內常舉辦大胃王比賽,舉凡吞辣椒、喝啤酒、吃熱狗及牛肉麵等,都可成為比賽項目,參賽者為求吃快吃多,挑戰體能極限,導致身體不適甚至出現意外時,叫救護車送急診,醫療費用卻由全民健保買單,違反公平正義。
程仁宏認為,衛生署應該檢討現行健保給付制度,將民眾因自願參加大胃王比賽或危害人體的商業性活動時,浮濫使用健保資源等不合理現象,納入規範。經濟部也應要求廠商投保商業保險、設定年齡限制等規範,約束廠商不要任意舉辦類似活動。
政府不該帶頭舉辦 應宣導活動危險性
程仁宏表示,政府機關也經常舉辦或輔導類似大胃王活動,例如九十五年在台北市士林官邸舉辦「虱目魚金讚︱雙人大胃王比賽」,九十六年北市建設局舉辦「台北ㄙㄟ夜市,來碗滷肉飯」活動等,他認為政府不宜帶頭舉辦這類活動,「以免遭受非議」,消保會應加強宣導此類活動的危險性,NCC更應在媒體報導大胃王等活動時,要求媒體加註警語。
衛生署發言人王哲超表示,衛生署將主動掌握大胃王活動,並進行衛教宣導,若參賽者吃出問題,健保一律不給付醫療費用,需由主辦單位負責買單,或由健保局代位求償,之前已有前例,未來將比照辦理,為民眾繳交的健保費把關。
台北市產業發展局主秘王三中表示,未來辦理相關活動,會盡量避免有比賽吃快、吃多的形式,避免發生意外。
台大醫院健康管理部主治醫師邱瀚模指出,大胃王比賽不但浪費食物,對人體健康也有很大傷害,社會觀感極差。大量食物一次被塞進消化道內,可能造成嗆傷、嗆死、食道裂傷、食道出血等傷害。此外,一下子攝取過高熱量,身體難以代謝,也可能損傷肝功能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